峨眉山景區內,一株國家二級重點保護植物楨楠樹,在一陣油鋸的轟鳴聲中轟然倒地,然後被分段鋸成原木運走,只留下孤零零的樹樁……去年5月至8月,峨眉山景區內5株楨楠樹被非法採伐。
  今年4月22日,峨眉山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:周某等12名被告人,因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、非法運輸、收購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、盜伐林木罪,分別被判處拘役2個月(緩刑6個月)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同時被處以2000元至5萬元不等的罰金。
  楨楠樹是我國特產的名貴樹種,也是楠木屬中經濟價值最高樹種。但經法院審理查明,周某等人盜伐的5株楨楠樹,銷贓時總共只賣了2.98萬元。其中,去年5月4日盜伐的第一株賣了2100元,8月7日盜伐的第二株賣了8000元,8月17日至22日盜伐的3株共賣了1.97萬元。此外,周某於去年7月20日盜伐的2株熱杉樹賣了7200元。
  與之對應的是,12名被告人在獲刑的同時被處以大額罰金。其中,非法獲利3.05萬元的周某被處罰金5萬元,非法獲利1000元的劉某被處罰金3萬元,非法獲利300元的秦某被處罰金1萬元,非法獲利100元的郭某被處罰金5000元。此外,12名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共計3.7萬元均被依法追繳,上繳國庫。
  華西都市報記者丁偉
(編輯:SN06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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