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法制網記者潘從武 □法制網通訊員張磊
  今日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發佈2014年度網絡、電話、短信詐騙分析報告,報告顯示: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0日,烏魯木齊警方共立網絡、電話、短信詐騙案2602起,涉案價值7000餘萬元。在這些詐騙案件中,網絡詐騙1300起,排名第一;電話詐騙1172起,緊隨其後;第三名是短信詐騙130起。
  烏市警方在發佈分析報告的同時,還公佈了多起典型案例。
  12月19日,烏市市民朱某準備在網上購買飛機票,卻不慎掉入釣魚網站所設下的陷阱,被騙走65萬元人民幣。
  警方分析認為,元旦、春節前,是不法分子通過製作釣魚網站,冒充知名航空公司、旅游公司實施機票詐騙的高發期。不法分子以低價為誘餌,通過釣魚網站發佈虛假的特價打折機票信息誘騙被害人。
  另一起典型案件發生在11月17日。當時,烏市市民王某接到1名自稱郵局工作人員的電話,稱其在昆明辦理了一張郵政儲蓄卡,透支1萬元,並將電話轉至“雲南公安廳”。隨後,電話里自稱是“雲南省檢察總長曹××”說,王某涉及一起重大洗錢案,要求王某將其所有資產轉至某賬戶清查核實。王某先後向對方賬戶轉賬240萬元後發現被騙。
  警方分析說,在電話詐騙中,冒充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詐騙發案最高,其次為冒充親友和軍人詐騙、退稅詐騙、郵包詐騙、電話購物詐騙。
  烏市警方公佈的短信詐騙典型案件發生在3月30日,烏市市民賈某在朋友家中收到銀行發來的短信息,稱其電子密碼將於次日生效,並提示其鏈接的網站。隨後,賈某兩次登錄該網站按提示進行操作,結束後,賈某發現銀行卡裡的錢被轉出398887元。
  警方分析說,這些以假亂真的短信實際上都是不法分子通過電腦軟件和“偽基站”編造發出的,不法分子隨機發送,並把發件人修改成大家熟悉的號碼,從而達到詐騙的目的。“相比普通刑事案件,電話、短信、網絡詐騙案件偵破和追贓難度更大。”烏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大隊長王海說。
  另據瞭解,近日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刑偵部門與工商銀行新疆分行共同簽署了《關於建立風險信息共享合作機製備忘錄》,這一措施將深化警銀協作,強化攔截涉案賬戶交易工作,進一步提升網絡、電話、短信詐騙防控效能。 本報烏魯木齊12月23日電  (原標題:元旦春節前夕“釣魚”網絡詐騙多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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